检监协作开展“缅怀先烈、感受发展、激励改造”主题教育活动
4月3日,阳光明媚,春风拂面,天气格外的晴朗。20名警察气宇昂扬,10名服刑人员身着崭新囚服走出高墙,精神抖擞依次列队登上囚车。没有了手铐、没有了脚镣的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难掩的喜悦。同样的囚车,不一样的心情。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配合陕西省庄里监狱,对在监狱改造中表现突出的罪犯,组织了一次奖励性外出参观活动,让他们“缅怀革命先烈、感受祖国发展、激发改造热情”。
缅怀先烈,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在三原陵前镇,当苍劲的渭北革命根据地烈士纪念碑映入眼帘,伴着整齐庄严、肃穆的敬献花篮仪式,所有人员向烈士纪念碑鞠躬、默哀。其中一名罪犯曾是阳光少年,也曾心怀梦想,可一次抢劫后的挥霍,彻底让他迷失了,这次教育活动使他决心在党的监管政策感召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在石川河沿岸,干警与服刑人员共同栽植梧桐树,服刑人员感受到植树要有付出和努力,也体会到劳动的光荣和价值;驻监检察干警和监管干警希望更多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能够走出高墙,种下自己的新生之树。
春季的石川河湿地公园、温泉河湿地公园河水流潺、芳草如茵、廊桥曲回、假山亭台,如一条美丽的玉带静静的环绕在富平县城南北。一名服刑人员感慨的说,在监狱十多年了,没想到能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走出监狱看看,外面的变化太大了,回去一定要将此次外出参观的所见所闻告诉其他的服刑人员,鼓励大家共同努力改造,早日获得新生!
此次活动不仅使服刑人员在缅怀先烈的过程中得到了精神洗礼,而且用事实感染了身边的人,把激发出的动力焕发为更大的改造热情,用自身的行动净化改造环境,重新点燃了新生的梦想。富平县检察院和陕西省庄里监狱的共同配合下,达到预期效果,共同维护了庄里监狱的平安、和谐与稳定。
2018年第36期
文稿:李 勇
编辑:马 转
审核: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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